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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里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信息发布者:三里勇胜
    2017-09-27 22:31:29   转载

    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0个:三里镇人民政府、三里镇财政所、三里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三里镇林业工作站、三里镇社保站、三里镇广播站、三里镇计生服务站、三里镇国土安监站、三里镇水利工作站、三里镇农业机械化推广站。

    第二部分: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部门)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434.10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3282.78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损赠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151.3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3434.10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30.59万元:主要用于三里镇政府、财政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覃塘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等。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5.4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站人员经费,日常开支、购买办公设备。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9万元:主要用于全镇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及社会保障和就业的人员经费、办公费等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47万元: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包括行政单位医疗和事业单位医疗,以及计生服务站的人员经费,日常开支、购买办公设备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67.06万元:主要用于保洁员人员经费、日常开支、以及全镇的农村保护建设与维护。

    6.城乡社区支出99.89万元:主要用于全镇的城乡社区建设,包括基本建设,城乡维修以及城市规划建设站的办公支出等。

    7.农林水支出1219.64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办公费,日常开支。

    8.交通运输支出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交通支出。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2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的信息勘察与维护支出。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357.5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2.其他支出9.99万元:主要用于不包含在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如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3.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14.年末结转和结余578.8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部门)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5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8.87万元,项目支出1046.37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部门)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57.3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39万元,项目支出9.99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1.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8.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62.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0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5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有所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部门)机关、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01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0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精准扶贫、招商引资、维稳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部门)、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8.01万元,平均每辆1.6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6.5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2次,人次73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变动的原因:

    1.2016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中支出11.80万元。

    2.2015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4.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中支出12.65万元。

    3.2016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4.51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50万元,决算数同比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厉行节约,进一步简化接待工作,加强接待管理,相关接待经费较2016年预算数下降;与2015年支出数对比,公务接待费增加了4.99万元,原因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比去年增加了25个,所以相关接待经费有所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中支出8.01万元,决算数同比预算数减少3.79万元,较2015年支出减少了4.64万元,降低57.93%,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按照公务车运行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务用车实行严格的把关,坚决杜绝公车私用、乱用等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27万元,比2015年减少50.65万元,降低15%。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执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厉行节约,进一步简化各类工作,加强资金管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9,268.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2,82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2,118,575.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7,871.9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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